据了解,2010年10月,国家发改委公布《阶梯电价改革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,每月超过基本用电量后,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.20元。与阶梯电价类似,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,执行高气价。此前,湖南、河南、河北等地已经开始试点施行阶梯气价。以河南郑州为例,居民月用气在50立方米以下时,气价为1.9元/立方米;超过50立方米后,超出部分按2.2元/立方米计算。
有媒体报道,“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确定将在民用领域,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”。记者11月22日采访供电、中燃、物价部门得知,扬州尚未接到此类通知,预计近期内电价、气价不会有变化。
扬州的电价气价情况如何?是否会执行阶梯价格?
扬州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,扬州市尚未接到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,目前扬州市民用电价仍然执行原有标准,即城市居民使用分时电表的,峰时价格为每度0.5583元,谷时为每度0.3583元;没有安装分时电表的,每度0.5283元。
扬州中燃有关负责人同样表示,他们目前没有听到这方面的任何消息。这名负责人同时指出,天然气供应和制定价格的情况十分复杂,天然气上游的供气状况和下游的供气状况并不一样,扬州能否实行阶梯气价目前很难说。
不管是电价还是气价,涉及价格调整,最后都要通过物价部门。记者11月22日采访物价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时获悉,电力和天然气都是“民生商品”,是特殊的商品,其价格调整必须慎而又慎,近期内不会有变化。
信息整理:
k8凯发-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信息来源:扬州市物价局